就业信息
2021就业信息3号:明光市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方案
来源:第一临床学院学生党总支 发布时间:2021-01-17 浏览次数:1336

明光市人民医院面向各大医学院校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 规范有序、简化程序

二、招聘组织:明光市人民医院组成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岗位

计划数

专业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2001

临床各专业

8

临床各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45周岁及以下

2002

内、外、妇、儿

10

临床各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或本科学历,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

 

35周岁及以下

 

2003

肿瘤中心

2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35周岁及以下

2005

内、外、妇、儿

18

临床医学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2006

功能检查科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具有执业医师证者优先)

30周岁及以下

2007

精神科

2

临床医学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2008

病理学

2

临床病理方向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2010

病案室

1

医学信息方向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2011

疼痛科

1

麻醉学

本科学历及相应医学学位

具有执业医师证

30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012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由明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明光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皖南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等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省内外部分医学院校报名现场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压缩打包一次性发到邮箱(1607384406@qq.com);

现场报名:

2明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按岗位条件对现场和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亲笔填写的《2021明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和承诺书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纸质表(A4纸)1份。

④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3张。

⑤自荐材料1份。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试。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试。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高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岗位、研究生学历和成熟人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核减的岗位计划数经现场的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讨论后可增加至相对紧缺的岗位招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有一次重新选岗报名机会。

1.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

()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相关事项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执行。

()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人民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市人民医院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21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明光市人民医院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人民医院提供优惠政策:

1、硕士研究生及取得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工作需满8年,如不满8年离开聘用单位应按比例退回),并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

2、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工作需满8年,如不满8年离开聘用单位应按比例退回),并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聘期内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享受每年50万元科研经费;

3、以上人员如果在明光市内买房,医院将给予一定住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全程指导,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明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0-8105100